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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党委办公室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四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动员全区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实践,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四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分“诚实守信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等五类,并设立道德模范提名奖。
二、评选范围
龙湾区公民(包括在龙湾区工作、学习、生活6个月以上的非龙湾籍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除历届道德模范入选人选以外,均可推荐为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人选。
三、评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近两年来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二)具体标准
1.诚实守信模范: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坚持实事求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在经济活动、职业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坑蒙欺诈行为,公众信誉高;(2)坚持以信立业、一诺千金理念,以信用取信于人,对他人给予信任,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忠实履行诺言;(3)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事迹。
2.助人为乐模范:除职业、职务应有行为之外,至少要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长期坚持帮助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2)发扬互助精神,对于遭遇不幸、遭受灾害的人给予同情、奉献爱心,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帮助他人克服困难;(3)发扬公益慈善精神,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
3.见义勇为模范:除职业、职务应有行为之外,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不顾个人安危,主动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重大案件做出突出贡献;(2)在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3)在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险,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4.敬业奉献模范: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立足岗位、善于学习、刻苦钻研、技术精湛、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2)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树立文明形象、服务人民群众,赢得广泛好评;(3)干一行、爱一行,在艰苦条件下和平凡岗位上尽职尽责,脚踏实地,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在本行业或全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5.孝老爱亲模范:在对待具有血缘、亲缘以及法律认定的有亲属义务关系的人员时,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孝敬父母,尊重长辈,赡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理解、尊重老人的意愿,精心照顾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和人生幸福;(2)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对待每一位亲人,抚育子女、培养后代,夫妻和睦、互相信任,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生活环境;(3)关爱亲人、倾心照料,尤其是家人生病受伤等情况下,能够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同舟共济、克服艰难,用无私的亲情温暖慰藉亲人。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道德模范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成立第四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区活动组委会),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文明办、区新闻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为成员。区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
五、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区活动组委会在区级主要媒体上发布评选通知,公布评选标准、推荐办法和时间节点,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在本辖区、本系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二)组织推荐。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本辖区、本系统道德模范的推荐工作。群众可以向所在街道推荐人选,也可直接向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既可以通过网络推荐、也可以写推荐信。群众直接向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的人选,由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街道进行筛选。
(三)初评审核。各街道、区属各单位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组织人员进行初评,对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在候选人本人单位、社区或村(居)征求意见,同时征求综治、计生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金融、质检等部门的意见)。
(四)上报人选。经审核后,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确定推荐人选。各街道可推荐每类道德模范人选1-2名、五类人选合计不超过10名,区属各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5名。同时,认真填报“第四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推荐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连同相关部门审核意见,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送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6968139,邮箱:lwwmxj@163.com,地址: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1420室,邮编:325058),并将相应的电子版表格(内附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发至邮箱lwwmxj@163.com。
(五)公示投票。区活动组委会对各街道、区属各部门推荐上报的人选进行认真严格的复审和综合评审,确定第四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候选对象(每类道德模范候选人不超过4名),并将候选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在《今日龙湾》、《龙湾新闻网》上刊登,接受社会监督和投票。
(六)评选审定。区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候选对象的群众投票与评委评审意见,综合评定第四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人选及提名奖人选。各类人选各评定1-2名及提名奖若干名。
(七)表彰公布。根据区活动组委会综合审定结果,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对评出的道德模范人选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推荐、评选工作与近年来开展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感动人物”评选、“十佳”评选、“最美”系列评选以及创先争优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组织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二)广泛发动,面向群众。评选表彰工作要立足基层、面向社会,充分体现群众性,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要把推荐评选工作与好人推荐评议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区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和经验,充分展现各类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使道德理念和文明风尚深入人心。各街道、区属各有关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候选人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温州高新区委办公室 温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