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元宵节烟花爆竹定点燃放的通告
关于2023年元宵节
烟花爆竹定点燃放的通告
一、燃放时间
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19时至22时;
二、燃放区域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限内,以下指定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状元街道:龙腾北路与瓯江路交叉口堤坝至状元水闸;
永中街道:永宁西路市民广场;
海城街道:海城广场路海城公园。
三、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及易燃物的种类
(一)《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
(二)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
(三)非法生产、经营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的规定
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燃放非法渠道获取的或者已经超过保质期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人群密集场所及地下管线、化粪池等发射、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或者从建筑物、构筑物向外发射、抛掷烟花爆竹;
(三)不得对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
(四)不得有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五、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
特此通告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
资料:区政府,来源:阅龙湾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