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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理发合作商

2021年12月03日 10:07:59来源:龙湾新闻网

  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管辖的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西裙楼一楼后勤服务综合体店面现通过合作的方式对外招合作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概况

  店面面积约为40平方米,已装修,内已配备理发所需硬件设施(洗头池、理发椅、理发镜、储物衣柜、收银台等)。

  二、合作条件

  1、合作商家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政治清白,形象佳,从事理发行业实际操作经验三年以上,有温州市美发师二级及以上的理发资格证书。

  2、在合作经营过程中需自行配置理发所需的工具以及洗发水、烫染剂等理发物品(必须是质优品牌佳的产品)。在经营过程中,需配备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在店内从事理发服务。

  3、经营时间为工作日8:00-17:30,周末、法定节假日可预约经营,服务对象为龙湾区机关干部职工。

  4、收费标准:店面以免租金、免水电费的方式与商家合作,因此合作方定价不能超过附件一的收费标准。

  5、店内需配备一次性毛巾,按客人需求提供,可适当收取费用(见理发店参考价格表)。

  三、合作商选取确定方式

  此次合作商确定方式,以报名审核合格入围后通过现场排序,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成立的专家组对商家实力、工作人员专业情况、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比的方式确定合作方。如只有一家合作商报名,则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是否由该家报名商承接业务。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公示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8点30分至2021年12月12日17点30分。

  2、报名地点和联系人: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B308(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林先生,联系电话:86966968)。

  3、报名时应提交:(1)以企业法人代表参加报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具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经营理发行业卫生许可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资格证书复印件。(2)个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个人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3)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健康证、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五、招商合作会时间及地点

  招商合作会于2021年12月13日9:30在区行政管理中心西裙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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