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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0月18日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1年10月19日 09:31:23来源:龙湾新闻网

  2016年至2020年,全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完成,成效显著,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龙湾建设,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更好地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龙湾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一区五城”发展战略,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龙湾样板,现就2021年至2025年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决议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各级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必修课,做到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普法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广泛宣传民法典,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走进群众日常生活,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学习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发展。锚定“一区五城”发展战略,大力宣传与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龙湾样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推动法律法规落地落实。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坚持教育引导,强化实践养成,注重法德共育,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被任命干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情况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擦亮“普法亮眼 护航青春”法治宣传教育金名片,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理念、养成守法习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社区)组织负责人、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同群体开展分层分类的法治教育。围绕“法治行为实践养成”,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四、打造法治文化建设龙湾样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富有龙湾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构建管行业也要管法治宣传的普法新格局,打造集普及行业专门知识和普及宪法法律知识为一体的“双普”教育基地。坚持法治与地方文化有机融合,按照“一县(市、区)一品牌”的要求,深入挖掘本土文化资源,打造一批蕴含法治精神、深受群众喜爱、有辨识度的法治文化精品。

  五、切实增强普法精准性实效性。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及时研判各类群体的法治需求,促进普法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不断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建立“数智”普法新模式,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健全以案释法机制,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实现全程普法、全效普法。加强普法志愿者、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各种社会资源,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形成社会大普法工作合力。

  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筑牢依法治国基石。深化依法治校,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深化行业和专项依法治理,推进行业治理法治化。深化依法治网,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加强对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大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防骗意识和能力。以“法律十进”为抓手,开展多领域专项依法治理,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强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大普法工作经费投入等相关保障,推动普法力量和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街道人大工委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监督检查, 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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