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2月份龙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2021年5月1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为确保《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效落实,同时为辖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营造整洁、舒适的环境氛围,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温州市城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2021年2月份,龙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辖区6个街道(62个村居,184个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从本月考核情况看,各街道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工作,及时整改落实日常督查反馈的问题。但各街道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的现象严重、普遍存在,且部分点位问题反复出现。如永中街道龙海锦苑、宏欣家园,状元街道华锦园、瓯京花苑,海滨街道新新锦园等未设置告示牌;如永中街道奥体城、状元街道龙腾商城一期等四分类桶设置不齐全;如永中街道永达嘉园、瑞豪商厦,蒲州街道益品居一期、云翔大厦,瑶溪街道瑶溪住宅区一组团、新天地二期,海滨街道北新村、蟾钟村,永兴街道沙园村、南桥北村等标志标识未更新。永中街道村居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问题严重突出,多次督办整改不到位,如沧河村、新莒村公共区域未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桥北村、度山村、镇南村、丰台村、新城村、刘宅村等投放点未设置分类告示牌;郑宅村、孙垟村、度山村等四分类桶设置不齐全。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做好整改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