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能入住龙湾区(高新区)人才公寓?公示名单来啦~
龙湾区(高新区)
人才公寓拟入住人选公示
根据《温州市龙湾区、温州高新区(浙南科技城)人才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修订)》(温龙委人办〔2020〕10号)文件规定,已完成对本期申请入住区人才公寓有关人才的资格条件审核,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现将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的申请人贾二娜等14人(详见附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实名举报。举报查实的,将终止该申请人的人才公寓入住资格。
举报电话:56890278 86359299
传真号码:56890279
电子信箱:634453325@qq.com
通讯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繁青路333号(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收)
温州市龙湾区人才住房建设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
2021年度龙湾区(高新区)
人才公寓申请入住人员公示名单
(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