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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离龙返乡人员核酸检测服务的通告 (第 4 号)

2021年01月27日 10:13:40来源:龙湾新闻网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2021 年 1 月 28 日至 3月 8 日,跨省返乡和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乡,须持有 7 日以内的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为保障离龙返乡人员及时有序返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机构安排

  各街道设置采样点,由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及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采样服务,详见附表。

  二、检测费用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制定及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0〕26 号)执行,费用自理。

  三、注意事项

  (一)广大离龙返乡群众可就近选择采样点进行采样,人数较多的企业或单位若有集体采样需求,要按规范做好采样组织工作,可联系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预约。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原则上需提前 2 天联系预约。

  (二)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群众尽量安心留龙过年,减少旅途风险,增强防护意识,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个人力量。

  特此通告

  龙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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