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APP

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公示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贯彻实施《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年11月13日 15:41:51来源:龙湾新闻网

  2020年10月30日,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贯彻实施《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条例》自2017年5月1日实施以来,区政府以改善人居环境及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为目标,积极探索和规范监管方式方法,我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肯定取得成效的同时,会议也指出了当前我区在贯彻实施《条例》和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条例》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匹配,业主法治观念、自治意识亟待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有待提升。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抓好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区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和街道工作人员的宣传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做到宣传法规丰富生动,解释法规准确无误,执行法规坚定不移。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增强行业自律,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依法经营。加强对广大业主的宣传,提升广大业主自治自律、依法维权的意识,及时缴纳物业费,维护小区环境秩序。

  (二)健全体制机制,构筑完善的物业监管体系。理顺部门职责,明晰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落实属地管理,推进物业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注重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属地管理作用,监督指导物业项目变更交接、物业管理承接查验等工作,提高问题发现率和处置率,打通物业管理最后“一公里”。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对物业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形成全过程监管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制订《条例》贯彻实施的具体实施细则办法,细化分解政府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在物业管理服务中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条例》落实落地。

  (三)加强指导监督,提高业主自治能力和水平。强化街道、社区居委会对业主大会、业委会筹备组织工作的指导,提高业委会成立比例,引导其依法开展工作。加强对业委会的监督管理,健全业主大会和业委会选举、议事规则,完善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工作机制,增强工作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业委会人员的整体素质,积极吸纳有热情、懂法律、会管理的业主代表参与业委会工作;探索业委会有偿聘请专业人员参与管理模式,提升业委会工作效率和水平。加强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业委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加大扶持力度,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标准,实行常态化、精细化管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研究制定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优惠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加快物业服务企业培育。积极推行“红色管家”、构建“党建+”等管理新模式,精心打造物业管理服务“样板小区”, 发挥示范小区带动作用。在加快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步伐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适合老旧小区有效的管理模式,促进老旧小区管理的良性循环,推动居住环境持续有效改善。

  请区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并将落实情况于2021年4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编辑: trs接口] 
分享到:
下载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