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司法局监督中高考“禁噪令”主体责任
龙湾新闻网讯 (通讯员 张泽) 7月7日高考首日,龙湾区司法局执法监督科依法对区环保分局有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温州市中高考期间禁噪令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加强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为广大考生创造安静的考试环境。
在龙湾中学考点,执法监督科工作人员刚刚好碰到永中环保所执法人员张棣。张棣介绍了近期执法人员开展禁噪行政执行情况,特别是高考日执法队伍对三考场不间断巡回执法调查。随后,监督科工作人员与环保所工作人员再次前往周边工地厂房,实地查看了中高考期间各施工禁噪落实情况。
根据温州市六部门禁噪令,在高考、中考时间(6月7日至8日,6月15日至16日),位于各考点附近的建筑工地必须停止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各考点附近禁止划龙舟;6月6日、7日、14日、15日20:00至次日8:00各类工地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夜间建筑施工。
今年以来,龙湾区司法局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围绕社会福利院、奥体城电梯、外卖平台不正当竞争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