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村居建设推行“3+1责任清单” 打造“四责协同”龙湾模式
龙湾新闻网讯 (记者 陈智慧 通讯员 龙季轩) “横街村2017年至2018年期间发生多次违规发放会议补贴的行为,请村党支部班子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肃整改。”“横街村违规发放会议补贴的整改工作,请驻村干部做好督促指导,并于15天内将整改报告签字后回告街道纪工委。”
日前,龙湾区状元街道纪工委参与针对辖区村居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的整改。不到10天,违规发放的1600元会议补贴已全部清退完毕,这一切得益于清廉村居“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
状元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向驻村干部王凯骞发出全区第一份廉情抄告单
今年以来,为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推动清廉村居建设,龙湾区纪委区监委聚焦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出台了《关于推动清廉村居建设“四责协同”构建基层治理新模式的指导意见》。在该指导意见里,明确了村社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村社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村监会主任的监督责任和驻村干部的指导督促责任,并据此推出了对应的“3+1责任清单”。
据介绍,在“3+1责任清单”里,设置了村社党组织的统筹谋划部署等5个方面清单、村社党组织书记带头落实责任等4个方面9条清单、村监会主任履行监督职责等3个方面6条清单和驻村干部督导检查等4个方面19条清单。
“《指导意见》出来后,我们发现驻村干部作为‘3+1’中的那个‘1’被特别纳入进来,对我们是压力也是莫大的动力。”谈及责任清单,状元街道横街驻村干部王凯骞感触颇深。
作为“四责协同”机制的亮点,为最大化发挥驻村干部“派”的权威与“驻”的优势,压紧压实指导督促责任,除了设置大量清单外,还对驻村干部量身定做了村级廉情抄告回告制度。在该机制下,纪工委对发现的涉及村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抄告给驻村干部,对于之后的整改落实情况,也必须经驻村干部签字背书后以书面形式回告纪工委。
同时,进一步强化督责问责,对落实清廉村居“四责协同”机制不力的,完善“一案双查”制度;对联系村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导致基层出现严重腐败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也追究联村干部连带责任。
“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我们将严格贯彻上级关于推动基层治理的部署,同时结合基层党风廉政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打造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四责协同’龙湾模式。”龙湾区纪委区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