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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不是“任性”访!龙湾一村民因寻衅滋事罪被判一年两个月

2020年05月15日 19:16:34来源:阅龙湾客户端

维权必须合法

上访不能任性

严惩一切

闹访、缠访、越级上访等非法行为

案例详情

丁某某,女,48岁,龙湾区蒲州街道屿田村村民。为了在旧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中获取非法利益,她选择了一条不正当的维权之路。

自2017年开始,因宅基地确权、违章建筑被拆除、拆迁安置补偿等问题,丁某某多次到龙湾区信访局信访。在信访事项办理程序终结后,丁某某仍多次组织实施集体越级上访,期间还多次在政府部门、老人周转房等公共场合对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辱骂、恐吓、殴打,妄图以此迫使政府满足其不合理诉求。

龙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某为在旧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中获取非法利益,借故生非,多次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辱骂、恐吓他人、起哄闹事,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5月10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提 醒

信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是反映个人诉求、解决需求的一种有效途径。但是这一权利与其他公民权利一样,应当在法律范围内行使,不得滥用,否则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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