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29日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八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把握新形势新要求,落实检察改革转型,提升法律监督能级,培育队伍内生动力,更加有效地服务发展大局、深化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刚性、强化责任担当,为龙湾全面加快“五个中心”建设步伐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当好“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