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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高新区)房屋征收补偿产权调换安置办法》正式实施

2020年04月17日 10:00:17来源:龙湾新闻网

  龙湾新闻网讯(通讯员 庄盈)近日,记者从龙湾区住建局获悉,龙湾于3月2日发布的《龙湾区(高新区)房屋征收补偿产权调换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已正式施行。

  据悉,《办法》分为4章,包括总则、安置分档、置换和结算、公证公示监督,共22条,适用于龙湾区(高新区)范围内(不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产权调换安置,进一步规范龙湾区房屋征收补偿产权调换安置工作流程,统一安置结算工作中的各类文书,并对安置工作中具体操作进行明确。

  明确安置方案联审机制

  由实施单位拟定安置方案,报区住建局组织联审,实施单位按照通过联审的安置方案实施安置工作。

  明确分档安置、集中安置

  规定实施单位编制产权调换安置方案时,根据现有安置房源的套型面积进行分档,结合应安置房屋的套型面积、套数,对安置房源划分不同的面积对应档次,其中商业、办公安置房源分档,还应综合考虑安置房源的柱网、消防等因素。安置房源充足的,安置房源依次按幢、单元、层为单位集中安置。

  明确多套安置房安置结算原则

  安置多套住宅的,分摊的合法(含可视为合法)、空翻、户均增购、符合奖励购买等面积应按实际安置套内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明确房屋产权调换安置类型

  房屋产权调换安置包括就地就近安置、异地安置和功能置换。根据安置房源类型不同,分为现房安置、期房安置、现房期房结合安置。

  明确现房安置与期房结合安置结算原则

  规定现房安置的,认购安置时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进行结算并结算地段差价,现房与期房所分摊的旧房合法面积(含可视为合法)、空翻、户均增购、符合奖励购买等面积分别按照现房实际套内面积与期房暂定套内面积计算,待期房交付时再行结算,多还少补。

  《办法》的正式实施将有效指导与规范房屋征收安置房摸文认购与交付工作,为龙湾区房屋征收与安置房建设等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助力龙湾安置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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