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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04月07日 16:20:55来源:温州人才网

      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是专业从事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检测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和社会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隶属于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不占事业编制)应急处置管理岗位2名和内勤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温州户籍。
 4、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
 (1)应急处置管理岗位: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及自动化类相关专业;
 (2)内勤岗位:专业不限。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4日至4月10日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需在上述时间内把报名表、单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80274123@qq.com),应聘者需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77-88635387/56989030。
 2.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对审查未通过者,将不再另外联系,敬请谅解。
 (三)考核方式
 在审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统一面试,择优聘用。
 (四)现场确认
 面试完成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待聘人员携带相关证书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中国鞋都一期31号地块特检大楼706室。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标准按《浙江省人事 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其空缺的体检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编外聘用
 1.编外聘用以后待遇,按照《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工资分配方案》和百元产值绩效工资含量包干办法执行;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附件: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2020年4月3日
[编辑: 孙晓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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