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APP

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龙湾要闻 -> 正文

龙湾率全省之先启动 “掌上执法”文书送达

2020年04月02日 12:28:26来源:龙湾新闻网

image.png

  龙湾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志 虞方希)减少文书及送达返回证的打印环节,现场检查无需再携带蓝牙打印机和纸质文书。3月30日,龙湾区率全省之先启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执法文书电子送达功能,实现了执法文书的“云送达”“零接触”。

  据介绍,龙湾区市场监管局于3月21日授权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通电子文书送达功能,并开通单位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文书签名。

  该局执法人员于3月30日对辖区某中型餐饮单位进行复工复产食品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店新录用一名员工未取得健康证明。

  随即,执法人员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中录入检查结果,并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在电子送达模块中,录入签收人姓名、身份信息、电话,现场生成签收电子文书的二维码。

  随后,受送达人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自动收到“市监联连”公众号推送的签收电子版《责令改正通知书》信息,查看确认通知书内容后,在其手机端签收该电子文书。最后,执法人员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确认受送达人的现场签收情况后,系统会自动反馈电子文书签收成功,并可通过检查详情列表页查看电子文书送达与签收情况。

  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行诉解释》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以及201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经身份确认的受送达人电子签收无接触的执法结果文书,与书面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编辑: trs接口] 
分享到:
下载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