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人防系统专项巡察公告
按照省委关于开展人防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统一部署,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龙湾区委人防系统专项巡察组自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25日,对全区人防系统开展专项巡察。本次巡察内容;
(一)人防系统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重点了解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是否有力,是否存在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中央和省委相关部署要求不认真、走过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塞责,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对巡视巡察、专项审计等发现的问题消极对待,处理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彻底等问题。
(二)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重点了解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对发现的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处置不及时或不到位,惩治腐败和纠正作风问题宽松软等问题。
(三)人防系统存在的违纪违法突出问题。重点了解人防系统有没有违纪违法突出问题,看在人防工程建设、拆除、改造、使用审批、易地建设费收缴、设备采购、招投标、质量监督、验收备案、行政处罚,以及人防企业资质审批、市场准入、人防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贪污贿赂、侵占挪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问题。
(四)人防系统存在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巡察期间,举报受理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18957788543;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邮箱:lwrfxc@126.com;
举报邮箱: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一楼邮政所;龙湾区委人防系统专项巡察组;
邮编:325058;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