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APP

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温州新闻 -> 正文

S1线首例行政处罚单开出!小伙好奇按下S1线“紧急停车”钮被罚千元

2019年10月23日 14:46:06来源:温州网

 

  温州网讯近日,平阳籍青年叶某,因为擅自启动S1线站台“紧急停车”按钮“逼停”列车,被温州交通运输局下属轨道交通执法队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10月18日晚,刚参加完朋友聚会的平阳籍青年叶某,被同事送到市区三垟,准备乘坐轻轨S1线去温州动车南站,然后坐动车回家。21时许,叶某在S1线三垟湿地站候车时,看见屏幕显示列车进站还要5分钟,就在站台转悠,看到站台上有“紧急停车”装置,觉得其按钮外面那层透明塑料壳比较好玩,突发奇想要看看它有多厚,就伸手用大拇指用力按它,导致塑料外壳破裂,手指直接按到了“紧急停车”按钮,触发了“紧急停车”警报,直接将即将进站的列车“逼停”在站外。

  警报触发后,车站随即启动应急预案查找险情,直到车站管理人员和警察找到叶某,才知道原委。轨道S1线运营安全技术部工作人员介绍,擅自启动“紧急停车”按钮,轻者,逼停列车,影响运营秩序;重者,造成钢轨和列车损伤,以及造成列车追尾重大事故!万幸的是,此次被逼停的列车是末班车,除了列车进站时间延误之外,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轨道交通执法队执法人员说,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拦截列车,强行上下车,擅自进入隧道、轨道或者其他禁入区域,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上述行为均在禁止之列,违反者,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温州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潘建勇

[编辑: 陈静] 
分享到:
下载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