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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2019年10月18日 09:06:31来源:龙湾新闻网

  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管辖的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西裙楼一楼后勤综合服务体饮品店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内容

  1、地点: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西裙楼一楼后勤综合服务体饮品店,建筑面积36.8平方米;

  2、招租条件:参与竞租者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品牌店加盟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品牌店,茶饮、点心品种丰富多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出租形式:整体出租;

  4、这次招租会确定2家以上承租方参加才可召开;如只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名的,根据《龙湾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点: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意向承租方的,经区财政局批准,可以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由出租单位与承租方协商确定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租赁价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财政局批准。

  5、租赁时间:招租会是以年租金报价方式进行竞争,租赁期限为3年。

  二、承租报价方式

  1.招租中标方式:中标方式采用现场开价,高价中标。中标价不得低于招租方的底价(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房租评估单价格),如中标价低于底价,作废标处理。

  2.承租方在招租会现场填报承租报价单并盖章后装入专用信封内,递给招租单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公示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1月6日。

  (二)报名地点: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B411(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内)

  (三)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

  1、以企业法人代表参加招租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以企业品牌店加盟商参加招租的,需提供品牌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盟商(自然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加盟许可证明。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开户银行:建行温州永强支行,账号:33001628805052503413)

  四、招租会时间、地点

  招租方将于2019年11月8日15时在区行政管理中心西裙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招租洽谈会。

  五、招租咨询

  联系人:张崇华 86968967 13857770980

  周晓耀 86968967 13777797870

  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8日

[编辑: 孙晓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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