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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车场收费 谁说了算?

2019年07月12日 09:56:00来源:龙湾新闻网

  龙湾新闻网讯(通讯员 戚温琦 张晓) “这地下停车场明明是我们业主的,物业怎么可以收费呢?”近日,龙湾市监局瑶溪所接到瑶溪街道某小区业主胡先生的投诉,称该小区交房已经近十年,当时开发的地下室停车场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现新来的物业发布公示要求从6月16日开始小区内禁止地面停车,地下室停车每月收取100元的停车费用。投诉人认为地下室产权归业主所有,物业却开始收费,这不合理。

  接到投诉后,瑶溪所调解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该小区的房开公司、物业公司和投诉人。经了解,房开公司表示,该小区地下停车库的所有权归房开公司所有,并非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该小区交付至今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故该房开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与温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由该物业公司负责该小区的相关管理事务。该小区物业公司表示,由于小区内的地面停车影响了消防等设施的正常使用,故在部分业主的建议和当地部门的主持下召开了业主代表大会,为确保小区的安全,同意取消小区内的地面停车。

  调解人员认为,若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所有权归房开公司所有,停放服务收费并非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房开公司有权利决定收费,但因小区地下停车场涉及全体业主权益,故调解人员建议物业公司收费前征求业主意见。该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故房开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先期物业合同符合规定。小区地面停车位系由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故符合相关规定。投诉人胡先生对调解人员的意见表示认同和满意。

[编辑: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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