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敏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政干〔2019〕10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敏任温州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一富任温州浙南科技城管委会主任;
吴呈钱任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浙南科技城)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县长级);
王晓东任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浙南科技城)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季旭南任温州市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主任;
丁建宇任温州市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温州市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包秀明、夏战任温州市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莉任温州市机关后勤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包斌任温州体育运动学校校长,免去其温州空港新区管理中心主任,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龙湾空港分区管委会主任(副县长级)职务;
邱瑞琳任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文云任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调研员;
陈艳任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调研员;
贾飞宇任温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调研员;
陈卫国、张琪任温州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副调研员;
王晓鸥任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免去赵典霖的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县长级),温州浙南科技城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郑巨化的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乐清翁新分区管委会主任(副县长级)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