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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大抓“三农” 打造全市城乡融合示范区

2019年03月20日 15:23:17来源:浙江在线

  

  到2020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成为全市样板示范区,这是龙湾城乡建设的美好蓝图。

  日前,记者从龙湾获悉,龙湾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2018-2022)》(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具体发展目标。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意见》,本端对《意见》进行解读。

  发展目标

  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乡村环境明显改善、乡风文明充分彰显、基层治理和谐有序、农民收入大幅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成为全市样板示范区。

  到2020年,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成乡村振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带1条,全区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

  乡村环境明显改善。建成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示范带1条以上。

  乡风文明充分彰显。农村精神文明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全区文明村创建率达80%以上。

  乡村治理和谐有序。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区建成善治村18个。

  农民收入大幅提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五年新增11000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65:1以内。

  乡村振兴“六大提升”行动

  农业发展提升行动

  全面融合农村产业发展

  加快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全区吸引50亿元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全力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创新“农业+”发展模式,推进“农业+互联网”、“农业+旅游”、“农业+文创”等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培育田园综合体、旅游风情小镇、森林康养基地、休闲观光园区、乡村农家乐等。围绕永兴田园综合体建设,加快粮食功能区、海滨围垦生态循环农业园、雅林现代农业园提标改造和空港新区农业小微园建设,引导循环农业、创意农业、文旅产业、农事体验等向农业产业平台集聚,打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示范带。推进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农村电商示范村建设,支持温州(东部)绿色优质农产品展示体验中心建设和运营。开展“共享农房”试点,全区盘活闲置农房500幢以上。实现休闲观光农业产值和休闲旅游总收入年增长15%以上。

  加快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五年内培育区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20家、专业化服务组织10家、农民合作组织2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家,整合提升各类农业经营主体100家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产业龙头企业上市。深化区域性跨行业产业联盟建设,鼓励规模以上农业主体以品牌共建等方式吸引小农加盟,打造省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10个。实施生态农业发展工程,建成绿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0个。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区。

   美丽乡村提升行动

   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选择没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村实施美丽乡村升级工程,创成美丽乡村精品村10个、A级景区村10个。全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串点、连线、成片,重点以环山公路为轴线、以大罗山为依托,结合永中奥体小镇、瑶溪旅游风情小镇建设,高标准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大力推进美丽田园建设,全面整治田园环境,建成美丽田园10000亩以上。

  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实施生态大保护工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动乡村自然资源加快增值。实施林相改造五年计划,加大彩色健康示范林建设,建成森林康养示范基地1个、省级以上湿地公园1个。全力推进乡村环境整洁行动,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巩固“五水共治”剿劣成果,建成美丽河道10公里、美丽山塘2座。实施交通发展基础工程,农村公路改造提升15公里以上。全力打赢城乡危旧房“治危拆违”攻坚战和地质灾害隐患“除险安居”攻坚战,建成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20个,切实保障农村公共安全。

  文化礼堂提升行动

   全面培育淳朴文明乡风

  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坚持“文化礼堂.精神家园”定位,开展农村文化礼堂提升行动,高标准建成农村文化礼堂23个,实现没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村全覆盖。深入挖掘继承发扬复兴优秀民俗活动、乡土文化等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使农村文化礼堂发挥基层文化主阵地作用,成为传统文化的演示和传播中心。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深入推进文化惠民活动,完善农村“15分钟文化圈”建设。

  加强乡村文明素质提升。实施农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农村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绿色家庭、书香家庭、健康家庭创建。推行乡风文明指数测评体系,深化星级文明户、文明村、文明街道三级联创活动,创建上述各类家庭5000户、文明村25个,区级以上文明村创建率达80%。开展移风易俗提升行动,积极推广丧事简办做法,实现城区人口集聚区丧事集中殡仪馆办理。坚持把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与倡导厚养薄葬、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提倡新式婚礼,简化婚礼仪式。鼓励以乡规民约等方式控制婚丧等红白喜事酒席桌数及标准、随礼金额,着力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事不办或者少办的新风尚。

   农村基层提升行动

   全面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五星争创”和“红色细胞工程”,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持续整顿后进村党组织,理顺农村各类党组织隶属关系,扩大党组织在农村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重点抓好党建红色领航“百村示范”工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开展“向微腐败开刀,让老百姓微笑”基层治理活动。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农村重大领域和重大项目巡察。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农村基层延伸,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加强农村“三治”建设。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联动体系,创成善治示范村18个。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村规民约法制化、规范化、特色化。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新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以上。推进德治乡村建设,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的道德规范,开展“四型社会”等评议活动,深化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积极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后基层治理重构和“村改居”工作。加强平安乡村建设,深化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推进全科网格管理,夯实基层网格401个。开展无案件、无诉讼、无信访“三无”村创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铲除“黄赌毒”土壤。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宗教渗透活动打击力度,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加快城中村改造后宗教等特殊建筑物集中安置进度。实施农村“雪亮工程”,实现农村主要公共出入口视频监控和驻村警务室全覆盖。

   农民增收提升行动

   全面促进农民生活富裕

  打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攻坚战。出台《龙湾区(高新区)加快城中村改造村集体资产补偿安置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消薄”反弹防滑机制,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和方式。到2022年底,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总和比2016年翻一番,所有村达50万元以上;年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村达到50%以上、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90%以上。

  打好农民增收致富攻坚战。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农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深入实施农民持股计划,大力发展合作经济,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补齐农民财产性收入短板。加大城中村改造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力度,探索再就业渠道。完善精准帮扶机制,提升低收入农户增收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生活质量。优先安排低收入农民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加大低收入农户行业扶贫政策支持,开展财政资金折股量化帮扶和金融帮扶,促进低收入农户有效增收。力争五年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新增11000元,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000元,有劳动能力低收入农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5%。

   体制机制提升行动

   全面激活农村改革活力

  深化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确权成果应用。完善农村承包地、林地“三权分置”制度,鼓励以土地、林地经营权入股、托管等形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保障农户共享增值收益。深化“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组织体系建设,支持农民合作社拓展生产、供销、信用合作功能,完善农合联组织运行机制和农民合作基金、资产经营公司运作机制。推进农合联与农信机构等金融机构深度协作和有机衔接,实现农信机构对农合联会员信用评定和授信服务全覆盖。支持开展土地、林地经营权抵押、担保和有偿退出试点,积极开展“农资授托代管融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等改革试点。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推进机制,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指数、气象指数等新型保险制度改革试点。

  深化农村土地和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的基础上,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支持村经济合作社以出租、联营、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完善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完善设施农用地利用和管理。巩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快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以及抵(质)押、担保、继承权能。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实现涉农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全覆盖,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全部纳入交易平台。深化国家海域综合管理创新试点,探索生态化、集约化用海新模式和养殖海域资源资产化管理等改革。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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