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潘晓光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决定:
潘晓光任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城市大学(温州广播电视大学、温州老年大学、温州市工人业余大学、温州社区大学)副校长职务;
高晓静任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姚海任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赖晓华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温州市委员会会长,免去其温州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郑昆任温州体育运动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海飞任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瑞安塘下分区管委会主任(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有铭的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温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