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8日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政府2018年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举措,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龙湾加快转型跨越的重要一年。全区上下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国家自创区、国家高新区协同发展,聚焦增动能、稳企业、提品质、促改革、保平安,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高质量建设“五个中心”,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区打下决定性基础。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龙湾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勇争先、大干快上,为坚定不移推进龙湾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关于温州市龙湾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区发展和改革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温州市龙湾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温州市龙湾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温州市龙湾区2018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与2019年区本级预算的决议
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区本级预算,同意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温州市龙湾区2018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区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五同”理念,服务改革发展,促进民生改善,推进法治建设,聚合代表力量,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坚定不移推进龙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区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智能化建设为依托,以队伍建设为保障,深入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坚定不移推进龙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区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化法律监督新格局,落实改革创新新要求,打造检察工作新品牌,提升检察队伍新形象,以勇当排头兵的姿态,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坚定不移推进龙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