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戴旭强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决定:
戴旭强、黄悌敏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林仕德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温州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朱敏任温州市科技局调研员;
杨际平任温州市司法局调研员;
池晓荣任温州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潘一凡任温州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韩包斌任温州空港新区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吴雪梅任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林万乐兼任永嘉县南岸水库工程建设中心主任,免去其兼任的永嘉县南岸水库工程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徐霖森任永嘉县南岸水库工程建设中心常务副主任,免去其永嘉县南岸水库工程建设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戴春光任温州市楠溪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楠溪江风景旅游管委会主任职务;
朱明阳任温州市百丈漈-飞云湖旅游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百丈漈-飞云湖风景旅游管委会主任职务;
毛达雄任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吴锡雕任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项晓的温州浙南科技城管委会(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温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