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得快”干烧引发火灾 大妈被行政拘留三日
温州网讯近日,瓯海新桥街道某出租房发生一起由于违规使用“热得快”而导致火灾的事故,事故责任人龚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湖南籍大妈龚某在瓯海新桥街道某工厂务工,租住在新桥街道。2月7日下午2时许,有人看到龚某所租住的出租屋内有浓烟冒出,随即拨打了火警电话。民警和消防员迅速赶到现场将火势控制并扑灭,所幸火势不大,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后经消防员调查,是“热得快”通电干烧引发火灾。
原来在当日早上6时许,龚某在木桌上使用电饭锅煮粥吃。吃完后没有切断电饭锅的电源,一直保温着。早上9时左右,龚某在电饭锅旁边用“热得快”加热器烧开水。当时她将水放在塑料桶里面,将塑料桶放在木桌上面,然后再把“热得快”加热器放在塑料桶里烧开水。早上9时40分许龚某出门,忘记“热得快”还在烧水的事情,电源线就没有拔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因过失引发火灾,最终,龚某被瓯海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三日。此外,民警还传唤房东蒋某,对其进行训诫教育,要求其主动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租客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来源:温州都市报
通讯员:关一舟
记者:吴祖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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