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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周转房消防安全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

2019年01月29日 14:45:48来源:温州日报

  瓯网讯(佳雨)日前,《龙湾区(高新区)房屋征收补偿范围内周转用房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发布,并已于本月20日开始施行。

  自2015年新一轮城中村改造以来,龙湾区启动实施41个整村(区块)改造,涉及改造户数27000户以上。由于房屋征收补偿需要,该区通过新建或改造方式建设周转用房,妥善解决全区征收范围内70岁以上老人及特殊群体外出租房困难问题。此次制定该指导意见,旨在规范全区房屋征收补偿范围内周转用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大力推进“平安龙湾”建设,构建和谐健康家园。

  该《指导意见》重点对周转用房管理方式、消防安全和建筑安全标准要求、有关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居住人在居住期间应遵守的规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指导意见》明确,属地街道办事处是周转用房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必须依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周转用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待拆迁区域住宅用房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普通住宅用房有关规定执行。周转用房消防安全管理统一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要求,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抓好所在网格责任区的周转用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此外,《指导意见》中还特别提出了周转用房消防安全和建筑安全标准的关键性条款和兜底条款,主要包括建筑结构安全、消防设施配置、用电用火安全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其他安全要求。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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