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权力过于集中 龙湾卫监首创办案“四权分立”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6000元。”这是日前龙湾区卫生监督所合议办结香港居民陈某等人,在温州实施的非法宫颈癌疫苗接种重特大案件中的一幕,也是该区按照权力制衡原则、首创案件办理“四权分立制度”办结的第一宗案件。
5月12日,龙湾区卫生监督所接投诉举报,称陈某等人在龙湾区、鹿城区两地非法为14名人员实施了“加衛苗9”疫苗接种。随后承办科室负责人对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予以受理,并上报分管业务副所长审核立案。经进一步调查,确认违法行为人、违法事实以及相关证据后形成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再经逐级审核,交由分管法制副所长审定后提交所长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合议。合议结果报区卫计局党委会案审集体讨论。最终,区卫计局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陈某等人作出行政处罚。
据介绍,“四权分立制度”将案件办理的受理、立案、终结、合议四个阶段分由不同的人负责把关,有效避免权力过于集中,规避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权力滥用问题。而在此前,四个环节均由一人把关。截至目前,运用新制度处理案件已立案117件,其中无证行医案17件。
(作者郑懿陈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