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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未成年人权益谁保障?家事审判有了未成年人“声音”

龙湾首创“未成年人权益代表制度”

2018年11月23日 09:17:00来源:龙湾新闻网

  龙湾新闻网讯(记者 余珏瑶) 近日,龙湾法院率全省之先出台“未成年人权益代表制度”,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离婚纠纷。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的设置让孩子能够直接参与诉讼,表达其身份、财产权益的诉求,在妥善化解家庭纠纷的同时切实维护了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据了解,原告郑某某于2018年7月6日向该院起诉要求与被告陈某某离婚,未成年婚生子陈某由被告陈某某抚养,并提供被告陈某某有吸毒劣迹和贩毒前科的证据。鉴于原告郑某某无抚养陈某的意愿,而被告陈某某存在不利于陈某成长的情形,该院家事案件合议庭经评议后,决定通知区妇联指派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参与诉讼。

  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接指派后,及时到该院了解案情,通过上门探望,了解陈某的实际生活状况,询问被告陈某某和陈某,走访了原被告居住地的居委会充分了解各方情况。庭审中,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结合家事调查员出具的报告提出,建议孩子由被告抚养。最终,该院结合陈某自身意愿,对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有关孩子抚养人的建议予以采纳。

  此次案件正是该院“未成年人权益代表制度”的第一次实例。

  为推动和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近年来,该院打造家事审判调解专区,构建家事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子女权益最大保护规则、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离婚案件冷静期制度、出具证书式离婚证明机制、心理疏导合作机制及强化家事案件不公开审理原则等一系列举措。

  其中,为切实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为让未成年人能在涉及自身权益的案件中主动“发声”表达其身份、财产权益的诉求,今年6月,该院联合区妇联就“未成年权益代表人参与家事诉讼”达成共识,并率全省之先出台“未成年人权益代表制度”。

  记者了解到,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的职责包括,与未成年人进行前期沟通,开展相应调查,了解实际需求,同时注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参与案件的调解及庭审全过程,发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意见;在部分涉及执行的案件中,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执行问题提出方案;持续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

  “接下来,我们希望能跟区妇联继续加强合作,由他们整理和提供一份全区范围内的未成年权益代表人名单。我们将适时对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进行培训,让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全面规范地行使职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龙湾法院副院长王美蓉表示,除了要在职责方面建立更加明确的分工,并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名册。将来,龙湾法院将主动加强与专业教育研究机构、相关实务部门的交流和协作,摸索出一套适合龙湾且有实践效果的“未成年人权益代表制度”,以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其健康成长。

[编辑: 孙晓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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