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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低保家庭上大学有外援 首例临时救助金5千元发放

2018年11月16日 08:20:51来源:温州网

  温州网讯昨天,家住市区松台街道的林先生高兴地收到了民政部门发放的5000元临时救助金。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这是《温州市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发布后,救助的首个低保家庭。

  林先生的儿子是大二学生,因一学年学费需16000多元,作为低保家庭难以承受高额学费。林先生根据上月实施的《温州市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为读大学的儿子申请一学年补助5000元。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根据临时救助标准迅速将救助金发放到位。

  《温州市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将临时救助根据困难情形分四类进行救助。第一类为低保家庭;第二类为低边家庭;第三类为除一、二类对象以外的因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温州市区户籍人口;第四类则为持有温州市区《浙江省居住证》人口、困难发生在温州市区的在温就学学生、突发意外事件发生在温州市区的其他流动人口。

  据介绍,临时救助分为支出型救助和急难型救助。对因医疗、教育生活必需支出而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予以支出型救助;对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予以急难型救助。对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读大学的,按学年进行4000元至5000元的一次性生活救助;对困难发生在本地的外来人员进行定额救助,救助金额在1000元至3000元;5000元(含)以下的救助可以由乡镇(街道)进行审批,5000元以上由区民政局审批。

  来源:温州日报

  梁建国杨葛凡

  本文转自:温州网66wz.com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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