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现因工作需要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项目科工作人员1名
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内,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管理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文秘专业人员优先考虑。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
三、报名录用办法
(一)报名初审:应聘人员请填写《温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并发至电子邮箱stc88287812@163.com。
(二)考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2张等材料。考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与报名内容不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三)聘用:通过考试者通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四、待遇报酬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温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