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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纪为尺画方圆

2018年10月30日 10:50:05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国无法不威,党无纪不立。近日,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再度修订完善,以“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高压态势扎紧了制度的笼子。规矩诚设,当画方圆。新时代新要求,党员干部要以党纪为尺,束言行,正衣冠。

  心有规正,可以知敬畏。“人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作为党员干部,违纪违规便是“不为”之事。十八大以来,全党以刮骨疗毒之势去除沉疴,起到了打虎拍蝇之效。然而宿疾一时难愈,仍有一些人枉置法纪于不顾,蚕食全党的政治生态之林。究其原因,是其规矩、纪律意识淡薄,对党纪党规没有充分认识。党员干部当把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作为为政要务,深入理解贯彻新修订《条例》的应有之义,牢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宗旨,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

  言有矩量,可以存戒惧。“不信之言,无诚之令,上则败国,下则危身”。在践行群众路线的过程中,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都承载着党和国家的形象。身在基层,便是身在改革发展的主战场,若语无戒惧、言之不信、许之不诚,便会在危害自身名誉的同时,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党员干部当紧绷纪律之弦,严格遵守《条例》等党规党纪规定的自律准则,在履行自身工作责任时一言九鼎,在解决群众困难时一诺千金,做好维系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

  行有尺衡,可以守底线。“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行有所止”。新修订的《条例》等党纪党规就是给全体党员干部标出了行为准则的红线,也划下了为政为人的底线。身在线内,可以从容自如,张弛有度;身若触线,便会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陷入违法乱纪的深渊。党员干部要以党规党纪为准绳,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端正个人的操守品行,遏于为政的红线,止于法纪的雷池,才能守住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  周傲群)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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