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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行政公益诉讼 让千万国有资产“回家”

2018年10月11日 08:37:25来源:法制日报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感谢你们的调查和检察建议,我们已经依据你们调查取证的材料将温州市瓯海水产招待所的名称变更温州市龙湾水产招待所,主管局也将从温州市瓯海区水产局变成温州市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下一步资产登记和资产管理我们也会跟上了,这一千多万的资产应该不会流失了。”8月14日,温州市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人将检察建议回复函送至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时说道。

  历时半年,从发现线索、调查取证、发出检察建议到最终整改回函,这十七年无人监管的千万国有资产终于有人管了。

  年代久远,办案一度深陷“尴尬”

  今年2月初,龙湾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一条国有资产可能流失的线索,称现位处温州市市区中心地段的温州市瓯海水产招待所,房产价值巨大,属于国有资产,现以个人名义在对外经营,而资产从未登入国资系统,未有任何收益归入国有账户。该国有资产长期处于无人监管、流失状态。

  为了摸清该国有资产流失线索的事实,该院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调查。

  经查,该招待所设于七十年代末,据说属于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后因机构变更过程中国有资产交接和相关历史原因等,现有资料寥寥无几,再加上年代久远,当时温州市人民政府(当时称温州地区)、瓯海区人民政府、龙湾区人民政府均未成立,所能追查的档案也仅有几份1997年的承包合同,且随着2001年所属瓯海水产局撤销划转龙湾区后,再也没有部门监管过该招待所,不存在相关资料能证实该招待所属于国有资产,而于2001年成立的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其名下固定资产清单中也并没有该招待所,其工作人员对招待所的情况也是不清楚,而向该招待所经营人员了解相关情况时,经营者一开始拒不配合,态度嚣张,避而不见......这使承办检察官办案一度陷入困境。

  转变思路,翻阅历史档案,看到希望

  为查明线索,承办检察官从房产与土地入手,分别到温州市不动产交易中心、温州市国土局两个单位窗口查询,但因相关材料要追溯到七十年代,而这两个单位在当时均没有成立,调查再次断了线。

  房产、土地都没办法,那么该如何证明该招待所属于国有资产呢?与其原地徘徊,不如主动出击。该院成立办案组不断讨论研究,转变思路,最后确认以属地管辖原则为主,通过走访鹿城区、瓯海区多家相关职能部门,理清职能机构和招待所名称变更过程。后对所获材料分析研究,终于找到温州市房屋管理局城东房管所,发现该单位在1988年和1964年对瓯海招待所有明确的公房管理登记卡,但这并不能成为强有力的证据。后经过多次辗转,承办检察官在档案馆找到温州瓯海区水产局和温州市水产局在九十年代有多份要求确权的报告,至此,终于看到了一些希望,但还未找到相关固定资产划拨证据。

  龙湾区检察院按照行政公益诉讼的流程把线索向温州市检察院汇报,并于今年4月正式对该案立案调查。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础上,该院干警加班加点,多次到档案馆及相关部门取证调查,终于在历史档案中找到一份1978年有关固定资产划拨的报告,再结合机构变更的情况,证实温州市瓯海水产招待所该财产在2001年以前属于原温州市瓯海区水产局所有,即为国有资产。

  谁负责“继承”这千万元国有资产?

  调查过程中,该院发现该招待所建筑面积在多份文件中存在多个数据,于是联系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利用无人机对涉案房产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航拍取证,后又组织了相关的房产评估公司对该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经评估,温州市瓯海水产招待所房产价值为人民币11712800元。

  那么这千万国有资产,谁有责任来“继承”呢?怎么认定该资产属于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呢?该院办案组找寻了多位原在瓯海区水产局及水产招待所工作的职工(年纪最大的八十多岁)调查取证,并从档案馆找出了有关瓯海区水产局成建制划转的经过,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原瓯海区水产局人才与成建制划转到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后查明财产交接和处理的相应会议纪要,证实了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为该招待所主管局。而当初避而不见的招待所经营者,面对检察机关出示的这铁一般的证据,也承认了招待所属于国有资产,归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主管。

  至此,龙湾区检察院认为,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作为主管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造成千万国有资产脱管、漏管。

  6月,该院正式向温州市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依法收回国有资产。同时,依托诉前圆桌会议机制,多次同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召开“圆桌会议”,针对调查取证获得最新证据和收回资产工作进行协调,实时指导、督促引导,帮助做好对国有资产回收和管理工作。

  在收到检察建议2个月后,8月14日,温州市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正式回函,经向区政府领导汇报以及多次协调相关部门,现已将工商登记迁入龙湾区,主管局变更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同时也对该招待所进行了财务审计,下一步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这下,被“怠慢”的千万国有资产终于有人管了。

  “公益诉讼刚刚起步,而面对这年代久远、取证艰辛的国有资产流失案,我们能够这么快地把这‘孩子’带回家真的是非常不容易!这个案件的成功办理,让我们对公益诉讼工作更加有信心、恒心、决心,我们也将继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保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负责人如是说。

  (原标题《温州龙湾行政公益诉讼:让十七年无人监管的千万国有资产“回家”》,原作者王春,编辑张亦盈)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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