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APP

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温州新闻 -> 正文

卡未离身却被盗刷10万余元 储户状告银行获全赔

2018年09月07日 09:44:41来源:温州网

  温州网讯卡未离身却被盗刷10万余元,储户把银行告上了法庭。昨天,瑞安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2015年至2017年金融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陈某是瑞安商城经营服装生意的个体户,2011年7月,他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借记卡。2015年9月28日下午,陈某在广州市连续收到了短信通知,内容显示他的借记卡于当天下午5时58分至6时4分,被人转账、消费四笔,共计109900元。陈某随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经查询,上述四笔转账、消费发生在江苏和吉林。

  陈某把该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储户在银行办理了借记卡,即与银行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储户只有通过借记卡与预先设置的密码向银行证明其持卡人身份后,才能向银行支取借记卡内的资金。依据涉案借记卡内资金在江苏、吉林被他人盗刷的当日,陈某在广州市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事实,足以证明涉案借记卡内的资金是陈某在卡未离身的情况下,被他人提取的。因此银行对陈某的存款被盗取存在过错,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陈某经济损失109900元。

  三年来,瑞安法院审结金融纠纷案件7359件,结案标的额112.61亿元,案件数量与标的总额逐年下降,案件类型以金融借款合同、小额借款合同、信用卡纠纷为主。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周蓓蓓

  本文转自:温州网66wz.com

[编辑: 张漫韵] 
分享到:
下载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