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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2018年08月27日 10:16:51来源: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字体:

根据省、市、区《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龙湾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扬尘污染较为突出,全区在建筑施工、房屋拆迁、道路清扫等环节针对扬尘防治的执法检查力度不够,相应的处罚案件不多。

领办领导:贾黎春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整改目标:

1.区属在建工地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控制度标准,施工工地按照“五个100%”要求,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工地场路硬化、运输车辆冲净和密闭、外脚手架安装密目式安全网。

2.严格落实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冲净和密闭、实现所有登记备案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GPS系统安装;加强道路机扫保洁和冲洗,提高城市道路“洁净度”;强化道路整治文明施工,减少尘源。

整改完成情况:

1.强化在建工地现场管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扬尘问题,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整改。召开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暨扬尘防治工作会议,重点对扬尘防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根据《2018年龙湾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共检查工地254个,出具整改通知单254份,对7家单位进行诚信扣分,对2家单位进行立案查处,累计处罚7万元。

2.征迁地块扬尘防治方面:对拆除房屋的工地洒水压尘;对暂时不开发的空地不能立即施工建设的,及时采取地面硬化、绿化、覆盖防尘网等措施,经常洒水,防治扬尘。督促拆迁工地扬尘治理,设立公示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扬尘问题,立即要求有关单位做好整改。

3、在城市道路扬尘治理方面:督促工地做好周边路面的保洁。加强夜间监察力度,对工程车、石子沙车进行检查,巡查累计发现涉嫌车辆运输出现泄漏、散落、违规处置,对各类违法行为共立案219件。共处理夜间噪音投诉及不文明施工252起。加强了对辖区内各个工地的监管,巡查辖区内的泥浆、沙子码头,加强对建筑垃圾、渣土、沙石运输车辆的监管,要求做好出入口路面的清洗工作。白天加强巡查,责令工地负责人做好文明运输标准以及周边路口的保洁;夜间加强管理力度,对重点道路口设点检查,对违法车辆进行查扣并立案处罚。全区市场化道路果壳箱一日一清洗,道路每日2次清扫,护栏每周2次冲洗,道路人行道每周2-3次冲洗。

整改验收情况:立行立改,制定了《2018年龙湾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方案》和龙湾区《关于建立健全建设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等办法。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29日,共3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6966772

联系地址: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607室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27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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