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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成立全省首个公职律师调解工作室

法律“参谋”为民请愿 优化多元调解体系
2018年08月24日 09:09:34来源:龙湾新闻网

  记者 余珏瑶

  “我们公职律师本身在政府部门工作,现在无偿向社会提供矛盾纠纷调解服务,我们有信心在矛盾纠纷调处方面比社会律师更接地气、比基层调解员更专业。”日前,龙湾区司法局的公职律师张泽多了一个新身份:调解员。

  在区司法局的支持下,全省首个公职律师调解工作室近日在永兴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正式成立,张泽是成员之一。根据龙湾区律师主持调解工作的现状,永兴司法所在区司法局指导下,借鉴早前三郎桥、横街村“大拆大整”中律师参与调解的工作经验,将公职律师这一体制内、无偿的专业法律资源使用好,融入化解村居矛盾机制中,探索多元化调解新模式,拉开全区公职律师参与基层调解工作的序幕。

  调解工作覆盖多样专业把关更具权威

  近年来的人民调解工作实务中,政府部门在不断健全完善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充实工作,引入其他专业的“编外力量”,引导专业的法律从业人员介入纠纷调解是大势所趋,作为政府法律事务“把关人”和“参谋员”的公职律师参与调解是一种高性价比的选择。

  由此,公职律师调解工作室应运而生。据介绍,该工作室属于公益性质,业务范围跟人民调解范围基本一致,调解内容涉及各类民商事纠纷、信访纠纷和突发性重大事件,公职律师和调解室将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的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来解决争议的活动。通过公职律师调解纠纷,不但可以减少当事人维权的时间、金钱成本,增加化解纠纷矛盾的效率,而且更具权威的法律从业人员参与其中,可以使双方当事人都能获得较为满意、相对公平的结果。同时,工作室对于基层调解员的日常工作也提供法律指导服务。

  公职律师参与调解善用行政司法资源

  那么,公职律师调解工作室与其他基层调解工作室有什么区别呢?

  “普通调解员的主要功能是利用自身社会威望所产生的调解优势,来调处矛盾纠纷,一旦碰到亟待法律专业处理的复杂问题,囿于客观上对法律认识的不足,有可能调处的结果,并不能做到双方公平。而社会律师调解员追求的是用时间成本换取报酬,一旦矛盾纠纷调解时间较长、事情较复杂,则社会律师心有余而时间精力不足;且他们追求在比较严格的法律框架内达到双方的公平对于基层矛盾缺乏接地气的调解经验,容易出现只讲法律不讲情理的情况。实际上,调解工作需要情理法一起做疏导,才能快速化解矛盾。”区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道。

  公职律师参与调解的优势在于,身处政府环境更熟悉政府事务的运作流程,提供的意见更具有针对性和公正性,大局意识更强,能更加客观和专业地站在人民出发点考虑问题,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有积极作用。通过及时化解民商事纠纷,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加快形成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

  区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今年正好是枫桥经验55周年,龙湾区一直在寻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路子。“调解工作作为司法服务的一部分,也是公职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事务的内容之一。此次将公职律师纳入调解体系,他们既能用自身法律知识化解矛盾,又能充实自身的基层经验,并给予基层调解员的日常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指导和专业普及。”下一步,龙湾区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调解室相关工作制度,在全区面上推广试点优秀经验和成果,保障调解服务优质高效。

[编辑: 孙晓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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