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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 深化丧葬礼俗整治工作政策解读

2018年07月13日 09:28:00来源:龙湾新闻网

  近日,龙湾区下发了《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深化丧葬礼俗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将深化丧葬礼俗整治工作纳入了今年重点攻坚项目。为了让群众更直观了解丧葬礼俗整治工作,本报邀请相关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陈智慧整理)

  问:市民操办丧事要遵守哪些规定?

  答:市民操办丧事要遵守“七个严控”“六个禁止”。

  “七个严控”

  ●严控丧事殡期。丧事殡期原则上不超过3天(72小时)以内。

  ●严控烟花爆竹。丧事活动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不超过6响,分别为出殡时“出门炮”3响,“回山炮”3响。

  ●严控花圈数量。丧事活动期间,花圈(含遗像花圈、电子花圈)、花篮、遗像塔总数不超过5个,遗像花圈直径不超过2米,一般花圈直径不超过1米,花篮高度不超过1.2米,遗像塔高度不超过2米。

  ●严控殡仪服务。办丧过程中吹打班等殡仪服务总人数不超过13人。

  ●严控餐饮标准。丧事活动期间,平时用餐仅限于工作人员、直系亲属,且不超过5桌(每桌限10人,餐费标准不超过500元)。倡导不置办出殡酒席,如需置办,酒席总数不超过20桌(每桌限10人,餐费标准不超过1000元)。

  ●严控礼品发放。丧事活动期间,不准向送殡人员发放现金,送殡纪念品发放价值每人不超过20元。

  ●严控送殡车辆。火化时往返殡仪馆的车辆和出殡(送殡)车辆不超过5辆,倡导租用大车或拼车。

  “六个禁止”

  ◆禁止在广场、道路、学校、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搭建灵堂灵棚、摆放花圈花篮、念经做道场、唱诗班等丧事活动。

  ◆禁止在丧事活动中租用非法改装的花车(鼓乐车)、使用非法改装电子花圈车(电子屏幕车)和其他丧葬陋习行为。

  ◆禁止火化、出殡、回山沿路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出门炮”、“回山炮”除外)和使用电子礼炮、烧撒纸钱、播放哀乐、吹号奏乐,禁止在家守灵期间、祭扫活动中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无照经营丧葬用品或超范围售卖纸人、纸马、冥币、纸扎别墅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禁止非法新建、翻新私坟和骨灰装棺再葬。

  ◆禁止在丧事期间组织草台班子、民间乐队等表演团队开展低俗、扰民的表演活动。

  问:《实施方案》是基于什么背景出台的?

  答:所谓丧葬礼俗,就是活着的人对死去的人履行的殡葬义务,本质是使“死者安息、生者安心”的社会活动。我们开展整治行动,针对的是丧事大操大办、出大殡、丧事扰民等丧葬陋习现象。

  目前来看,我区仍存在铺张浪费、盲目攀比、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丧事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的奢靡风气不同程度存在。其中,丧事扰民行为时有发生,占用公共场所办理丧事活动、出大殡、吹号奏乐等行为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丧事操办中电子花圈车、电子屏幕车泛滥,不仅影响市容市貌,影响交通安全,而且更是劳民伤财;还有一些从业者,因市民办丧有利可图而更不加节制,谋求私利等。

  种种社会陋习,使群众内心非常反感,但在现实中又迫于传统习俗和人情世故等因素,只能随波逐流,非常苦恼。要改变这种现状,单靠一家一户的力量难以突破、无法解决,群众热切期盼党委政府能够主导推动、加以改进,迫切要求刹住这些不良风气。

  因此,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婚丧礼俗树立文明新风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龙湾区委、区政府结合区委工作会议精神,在充分学习乐清、泰顺等兄弟县(市、区)的成功经验之后,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丧葬礼俗整治工作。

  问:各街道、各单位在治丧中需遵循哪些工作制度?

  答: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各村居要建立健全信息情报网络,建立一支由村干部、网格员、驻村干部、联村领导组成的丧户信息报送队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收集丧户信息,并立即上报到街道丧葬礼俗整治办公室和区丧葬礼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治组;辖区卫生院在出具丧户死亡证明后即时将死亡信息报送到区丧葬礼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治组;区殡仪服务中心在获取丧户办丧登记信息后,要立即将信息反馈到区丧葬礼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治组。同时,各街道、村居还要成立丧葬礼俗整治工作监督员队伍,形成一张纵向由监督员、村干部、网格员、驻村干部、联村领导组成,横向由村居、辖区卫生院、殡仪服务中心等单位联动的信息收集报送网络。

  建立事前告知制度

  各村居掌握丧情信息后,要第一时间上门告知丧户遵守文明办丧相关规定。各街道在办理丧葬手续时,要告知文明办丧的相关事项,与丧户签订《文明殡葬承诺书》;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街道、部门单位聘用人员操办丧事的,还要及时告知“五个规定”,并如实填报《龙湾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等操办丧事报告表》,各街道要于每月底将报告表汇总报送区丧葬礼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治组备案。同时,在管理过程中要与村两委干部、教职人员、丧葬用品经营户、丧葬业从业人员等签订《文明殡葬承诺书》。

  健全事中监管制度

  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结合骨灰流向跟踪管理制度,加大对丧事殡期、办丧规模、出殡时间、出殡路线等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丧事活动管理档案,对从公民亡故到丧事办理完毕,实行全程跟踪监督、跟踪管理,及时劝阻、制止丧户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听劝阻、无法制止的违法违规办丧行为,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街道、部门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参与的违法违规办丧行为,要在24小时内报区丧葬礼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治组。

  落实事后处理制度

  对丧户违法违规办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等违法违规参加丧事活动,殡葬用品经营户和殡葬其他从业人员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经查实按以下方式予以处理:1.违反公安、民政、综合执法、民宗、规划、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农林、文化、环保、安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等违反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予以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并与年终考核考绩相挂钩,临时聘用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一律予以解聘或辞退;3.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办丧现象,在《今日龙湾》等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建立督查考绩制度

  区委、区政府把丧葬礼俗整治工作列入今年重点攻坚项目,并作为重点攻坚工作列入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年终考核。区丧葬礼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从成员单位中抽调专门人员组建整治组,对各街道、各单位开展丧葬礼俗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形成检查通报,对措施不力、责任不实、成效不突出的要限期整改。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成效不突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确保丧葬礼俗整治工作取得时效。

  问:除了上述相关问题外,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吗?

  答:丧事殡期3天是指3全天,包括亡故当天、第二天、第三天和第四天出殡当天。

  丧事活动摆放的花圈(含遗像花圈、电子花圈)、花篮、遗像塔总数不超过5个。

  同时,在丧事活动期间,平时禁止雇佣吹打班,出殡当天,可雇佣不超过13人乐队一支。

  火化时往返殡仪馆的车辆和出殡(送殡)车辆不超过5辆。

  而在办丧期间用餐仅限于工作人员、直系亲属,不变相搞流水席,且不超过5桌(每桌限10人,餐费标准不超过500元)。倡导不置办出殡酒席,如需置办,酒席总数不超过20桌(每桌限10人,餐费标准不超过1000元)。

  禁止在广场、道路、学校、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搭棚指不允许在私家庭院以外的地方占道搭棚。

  问: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等在办丧中要遵守哪些规定?

  答: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各街道、部门单位聘用人员在丧事活动中,除执行“七个严控”“六个禁止”外,还要遵守“五个规定”。同时引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丧事活动中也要执行“七个严控”“六个禁止”和“五个规定”。

  “五个规定”

  1、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借机敛财。

  2、不得使用公务车辆或安排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车辆参与办丧、送殡活动。

  3、出殡酒席置办总数不超过10桌(每桌限10人,餐标不超过1000元)。

  4、除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姻亲外,不得参加丧事期间的平时用餐、出殡酒席和守夜活动,不参加违规办丧吊唁活动。

  5、操办祖父母、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及子女的丧事活动时,要严格执行操办丧事报告制度。同时引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丧事活动中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问:此次丧葬礼俗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规范丧葬礼俗操办具体事宜,坚决禁止丧事大操大办、占道搭棚、丧事扰民等行为,通过宣传倡导和集中整治,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崇尚文明,树立厚养薄葬、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形成科学、文明、节俭办丧的良好社会风气。

  问:《实施方案》什么时候开始执行?违规办丧的举报电话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自7月21日开始实施。举报电话:0577-86666009。

[编辑: 孙晓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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