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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错机制你我谈(三)

2018年07月05日 09:09:30来源:龙湾新闻网

  给乱作为者敲响警钟

  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朝峰

  区委、区政府建立的容错免责机制,无疑是给一心为公、大胆闯勇于干的干部“松绑”,也为乱作为者敲响了警钟。要想做好此项工作,必须与“三个区分开来”和“五看标准”结合起来,必须与党纪国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结合,必须与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传统精神结合起来。容错不等于对干部无限制的宽容,而是在党纪国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范围内行事,它是有度和前提的。我们需要警惕有人借改革之机踩党纪红线、闯纪律禁区,自诩“闯将”,心存杂念、以权谋私,延误改革发展之机。对把容错纠错机制充当护身符的人和事不能小觑,必须严厉追责。容错免责的落脚点必须是干事创业,价值取向必须是为国为民,决策过程必须是合乎规范,决不允许以改革为名牟取私利、恣意忘为。因此,在实施容错机制的过程中,必须明确界定“公错”和“私罪”的界线,把犯错和违法乱纪区别开来。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让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记于心、践于行、利于民,让容错免错机制,为新时代干部改革创新焕发出更多的青春活力。

  容错免责更需积极作为

  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工程维护科科长王素珍

  容错纠错机制绝不是纵容干部“乱作为”,不是逃避责任的“保护伞”,更不等于对干部无限度宽容,容错不是没有边界,也不是没有尺度,而是在容错的同时让广大干部认识到错误,给予理解、包容、纠正的机会。所以对于广大干部而言,容错纠错机制的出台,是一定条件下可以免责的权利,更是勇于进取积极作为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广大干部在感受到“依靠”的同时,更应释放出更多的创业激情与活力,为加快推进龙湾区经济建设献计出力、添砖加瓦。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杜绝“不敢作为”

  龙湾区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胜耀

  “容错机制”本是工程设计中的一个术语,借用到干部管理中来,表达的是,对那些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在改革创新的道路上所犯下的错误组织要宽容。当前部分干部滋生“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心理现状,导致部分干部出现“为官不为”的现象,《办法》的提出,其目的就是为了改变这种“不敢作为”的情况,让干部不再畏首畏尾,成为一名“能作为、敢作为”的称职干部。“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意义重大。在《办法》执行过程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及时总结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健全《办法》,为我区干部更好地改革创新、促进发展提供保障。

  既要有畏也要有为

  团区委副书记邵赛慧

  “实行容错纠错”机制,可谓一大好事。“容错”让干部在改革发展的大潮中轻装上阵、奋勇前行,“纠错”则是树立“规矩意识”,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当然,容错免责必须分清“为公”与“为私”、工作失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合理界定“容错免责”边界。我作为共青团的年轻干部,更要冲锋在前、敢作敢为,“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要在严守规矩中有所作为,在有所作为中严守规矩,既要有畏也要有为,争做新时代的新青年。

[编辑: 孙晓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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