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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搬迁公告

2018年06月29日 15:55:00来源:龙湾区审管办(区资管办)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将于2018年6月30日-7月1日进行整体搬迁,现将搬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时间、地点

新行政服务中心将搬迁至温州市龙湾区府后路77号,7月2日(周一)上午8:30正式对外运行。

原办公地址: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东裙楼,于6月29日(周五)下午17:00后停用。

二、新行政服务中心可办理业务

区档案局、区侨办、区委农办(农林局)、区人防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商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宗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区水利局(防汛办)、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浙南科技城规划建设局、区体育局、区旅游局、区金融办、区房产管理中心、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消防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等单位所有事项,区人力社保局行政许可事项,区民政局除婚姻登记之外的所有事项,公积金全部事项、公积金贷款关联银行及其贷款事项,永强供电公司、温州市水务集团龙湾分公司、龙湾供电分局、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中广有线等单位涉及居民和法人用水、用电、用气的所有事项。

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温州市龙湾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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