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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出台容错免责办法

为干部干事撑起“保护伞”
2018年05月29日 08:55:01来源:龙湾新闻网

  龙湾新闻网讯(记者 陈智慧) 日前,龙湾在中央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后,第一时间出台《龙湾区(高新区)鼓励和支持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办法(试行)》,明确今后在龙湾干事者凡出于改革创新、破解难题需要,主观上出于公心、担当尽责,客观上造成一定损失和不良影响,都可向相关单位提出免责申请。

  此次出台的新《办法》,是龙湾在容错免责上创新的新成果。据了解,龙湾先后在2012年、2013年出台了《龙湾区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龙湾区(高新区)鼓励和支持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办法(试行)》,明确划定干事创业“安全区”,为敢于碰硬、勇于担当的干部壮胆撑腰、排除干扰。

  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适用容错免责的五种情形,即容“探索”之错、“无禁”之错、“无私”之错、“紧急”之错、“复杂”之错等。还明确了不适用情形,如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发生生态环境损害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力等情况,不适用容错免责。也就是说,不论任何原因引发了这几类事故,干部都要担责。同时,进一步扩大了适用对象范围,把村干部等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也纳入了容错免责对象范围,给区域内参与大拆大整、大建大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所有创新者都分了一颗“定心丸”。

  “近几年干部因为‘怕出事’而懒政怠政,这些最终将导致改革措施的难落地。我们出台这个《办法》,本身就是给能担当能干事者传递一种正面的信号导向,从而进一步激发他们的改革热情,让他们可以甩开膀子谋事,而不是天天悬着心谋人。”该区纪委负责人表示,不该容、不能容的要坚持“零容忍”,对激励变纵容、保护变庇护、出现将错就错的‘错试’行为,也将予以坚决惩治,绝不能让试错容错成为逃避处罚的借口和挡箭牌。

  此外,《办法》还规定,该区各级党委(党组)还将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容错免责备案机制、改革风险防范机制、纠错纠偏机制,建立健全澄清保护机制,确保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落到实处。

[编辑: 孙晓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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