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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修编)批前公示

2018年04月16日 15:50:29来源:龙湾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修编的《温州市龙湾区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目前已完成中间成果,为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对该规划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18年416日——2018年5月16日(共30天),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龙湾区所辖的蒲州、状元、瑶溪、永中、海滨及永兴街道,不含龙湾区托管给经开区的沙城、天河、海城及星海街道(下同),总用地面积为166.7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远景为2018年-2035年,近期为2018-2020年。

、规模预测

至规划期末,范围内总人口为75万人,预测幼儿园学生规模为2.5万人。

、指标体系

1、千人指标:在《温州市教育设施(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3-2020)(修编)》的基础上深化,确定龙湾区幼儿园千人指标为32-35人/千人,并建议蒲州西、龙湾中心区、瑶溪南、永中等教育小区按上限35人/千人取值。

2、服务半径:通过划分教育小区,可在教育小区内统筹考虑幼儿园布局。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尽量不大于500m。

3、规模控制:幼儿园宜设9班、12班,不大于15班,每班不宜超过30人。

4、建设标准:新建幼儿园的用地标准应尽量达到规划指标;新建幼儿园的建筑标准宜按《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的上限执行,容积率宜为0.8~1.0。

5、绿地率:按照《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 51163-2016),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应小于30%,因此,规定新建幼儿园绿地率不小于30%。

六、幼儿园布局规划

规划远景布局109个幼儿园,其中,保留18个,扩建2个,迁建3个,新建86个。

七、近期建设规划

规划近期建设幼儿园40所,其中,扩建2所,新建38所。

八、实施意见

(一)增加资源供给,调整教育结构

抓住城市建设契机,盘活土地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补足配齐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积极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优质普惠性幼儿园;鼓励创新方式多元办园,提供学前资源的选择性;多种途径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大力提升等级幼儿园比例和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

(二)加快幼儿园高标准建设

综合考虑新住宅开发、低效地利用、企业“退二进三”等,优先安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充分挖掘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进行改建办园,新增幼儿园要符合等级幼儿园建设标准。

(三)落实住宅区配套幼儿园政策

完善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及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将配套幼儿园以出租、承包等形式交付给其他组织和个人承办盈利性幼儿园,对已改变性质和用途的,应限期责令恢复原规划功能。

(四)大力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

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协同发展的办园体制。加大政府购买力度,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教育小区划分,建议以20%的比例设置。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合作、独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经费办学;对国际品牌和国内知名学前教育品牌的引进,采用“一事一策”的方式予以引进;探索名园办分园、名园帮民园、强园兼并弱园、品牌连锁式办园、委托管理等新模式。

、主要图纸

1、龙湾区幼儿园规划布局图

2、龙湾区幼儿园近期建设布局图

 

对关心城市规划建设和该规划编制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龙湾区教育局,我局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18年4月16日---2018年5月16日(共30天)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龙飞路4号龙湾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86356268

电子信箱:lwjyjjzx@163.com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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