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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03月22日 14:23:48来源:温州人才网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要求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3名。
    1、温州市机关后勤发展中心2名。一是综合文字岗位1名,汉语言文学(050101)专业,从事综合文稿起草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二是工程管理岗位1名,工程管理(120103)或土木工程(081001)专业,从事工程管理或土木工程工作3年以上。
    2、温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1名。财会岗位,需从事财会工作3年以上。会计学(120203K)或财务管理(120204)专业; 已取得会计师职称的,不限专业。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大学本科专业的审查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二、选调范围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直属各单位、街道(乡镇)。
    三、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31日后出生);
    4、应具有全额事业编制身份;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在街道(乡镇)工作满5年;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选调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地点: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市府路50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二楼225室)。联系电话:88966637,88966608。
    报名时间:3月28日-4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公休日除外)。
    报名办法:报名者填写《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持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背面注上姓名)到报名点报名。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情况、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指标比例不足3:1的,商人力社保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3、考试
    (1)财会、工程管理岗位采用直接面试分数评定法,面试成绩为100分制;(2)综合文字岗位采用现场写作加面试的分数评定法,现场写作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制,分别按40%和60%计算最后得分。
    面试侧重于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最后得分,按照岗位依次由高到低录取。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关注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温州人才网)。
    4、体检和考察(政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体检,并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和政审。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等不适宜选调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5、选调。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选调手续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六、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966637,88966608。
    附件1: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附件2: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3月22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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