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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2018年03月22日 08:24:21来源:清廉温州

  温州网讯近日,泰顺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大安乡大垟村下后垟党支部原书记吴后俭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5月2日,时任大垟村下后垟党支部书记吴后俭在申报该村2013年度低收入农户帮扶对象名单时,明知其岳父王某某及其弟弟吴某某不属于低收入农户,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情况下,仍将两人列为帮扶对象。2017年11月24日,吴后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龟湖镇郑家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仁德、董陈村党支部书记陈咨会等人开展扶贫工作敷衍应对问题。2014年1月31日和2014年10月14日,省级下发2012年和2013年低收入农户帮扶资金4户6000元至郑家庄村,8户12000元至董陈村。时任郑家庄村党支部书记王仁德、村委会主任王仁东,时任董陈村党支部书记陈咨会、村委会主任郑道全对扶贫工作不重视,敷衍应对,一直未将该笔资金发放到户。在镇纪委督办下,至2017年8月15日才将该笔帮扶资金发放到户。2017年11月30日,王仁东、王仁德、陈咨会、郑道全4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凤垟乡西溪村党支部书记林晓斌违规申报危旧房改造补助对象问题。2013年,林晓斌在担任凤垟乡西溪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协助凤垟乡人民政府从事2013年度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补助申请工作,在明知林某某、周某某为县财政供养人员的情况下,仍将两人列为补助对象,并报凤垟乡村镇办审核,致使林某某、周某某违规领取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各7500元。2017年12月11日,林晓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泰顺县纪委、县监委

  本文转自:温州网66wz.com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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