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发放2017年9-12月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7〕70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经审核,共有2292人次申请符合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报条件,金额3571500元,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2017年9-12月温州市区享受就业补贴毕业生公示名单)。
公示期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5日。
公示举报电话:
市本级:89090323
鹿城区:56677587
龙湾区:86966769
瓯海区:88520579
开发区:86996803
附件;2017年9-12月温州市区享受就业补贴毕业生公示名单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