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APP

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财经新闻 -> 正文

龙湾电梯 安全监管有法可依

2018年02月01日 10:09:27来源:龙湾新闻网

  龙湾新闻网讯(记者 王策)近日,市人大常委员会表决通过《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据悉,《条例》明确了责任认定和主体行为规范,完善了维保和应急机制,从长远角度出发为智慧化系统建设、电梯加装等问题提供了制度引领。

  《条例》对症下药,增加了对公众聚集场所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电梯、多次发生故障或者乘客被困事件电梯、运行速度超过4m/s载人电梯“四大类”电梯的维保项目和频次;规定电梯建设单位承担“质保期”责任,促使其从采购环节关注电梯质量,遏止因成本考虑而选择“低价低质”电梯的现象。

  据了解,龙湾目前登记在用的电梯已经超过上千台,电梯数量每年都在急剧增加。电梯安全检验、维保、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日益凸显。针对电梯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分离导致权责不明的问题,《条例》通过理顺建设单位、物业、所有权人、实际使用人等主体的责任界定,引入“乘客行为规范”,将有效降低电梯安全的日常管理难度;在市场规范方面,《条例》禁止生产单位和维保单位在电梯中设置或者变相设置技术障碍,扫清了恶性竞争的维保乱象。

[编辑: 倪亚轩] 
下载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