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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桑群英等免职的通知

2017年12月28日 17:52:28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政干〔2017〕33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桑群英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李珍阳的温州市教育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曾绪贤的温州市公安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杨遇春、吴国弟的温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李达的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陈叶挺的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温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印发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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