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湾区对已淘汰锅炉进行资金补贴(第五批)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龙湾区2015年高污染燃料锅(窑)炉淘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5〕64号)要求,已完成对申请淘汰资金补贴锅炉(第五批)的资料审核,现将符合资金补贴的锅炉(详单附后)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实名举报。举报查实的,将终止补贴资格。 联系单位:龙湾区高污染燃料锅(窑)炉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86968707电子信箱:279059958@qq.com 通讯地址:龙湾区行政中心大楼823室 附件: 1、附件1-龙湾区已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补贴(第五批)情况表.doc 2、附件2-龙湾区已改造高污染燃料锅炉补贴(第五批)情况表.doc 龙湾区高污染燃料锅(窑)炉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