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瑞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经查实,浙江瑞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温州市龙湾金城大酒店建设工程,在被停工期间擅自浇筑高支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浙江华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温州市永强北区瑶溪南片居住区12-D-04地块房地产建设工程一期、二期项目,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履行监理职责,存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
根据《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二条规定,现对浙江瑞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仅对其房建总承包资质)、浙江华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3个月,并予以信用扣分。
公示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