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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工作人员体检入围对象领取体检通知书的通知

2017年11月01日 14:47:00来源: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的精神,定于2017年11月7日( 周二 )统一组织体检,请各体检对象于11月3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1室人事综合科领取体检通知书。

  

 联系电话:86966118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31日

 

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工作人员

体  检  通  知  

根据《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精神,定于2017年11月7日( 周二 )统一组织体检。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体检通知和体检费350元,于11月7日上午6:50前在温州市人民大会堂门口(市政府北面)集中统一参加体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如遇其他特殊重要原因不能参加体检,必须提前向人力社保局请示安排择日体检。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四、根据人力社保部、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有关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五、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有关费用自理。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七、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交由带队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领回,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的,按违纪处理。

八、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待体检全部完成后,将根据招考公告规定,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政审)人员名单并及时上网公布。

注:自备零钱。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31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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