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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迟到路上遭老人拐骗 机警女孩求助同学平安回家

2017年11月08日 08:55:11来源:温州网

  温州网讯如果在路边碰见一个小女孩,背着书包独自坐着,你会怎么办?可能有人会选择关心询问,帮她报警,或者询问女孩父母的联系方式,联系家人。可安徽人熊某的做法却令人匪夷所思,他不仅将孩子领回自己的出租房,还让女孩叫他“爸爸”。

  昨天上午,熊某为他的行为付出了代价——瓯海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拐骗儿童案,被告人熊某因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使其脱离监护人,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拐骗儿童

   “我没结婚,很想要个孩子”

  熊某出生于1956年,小学文化程度,在温务工期间暂住在瓯海区瞿溪街道。通过他的供述,这起拐骗案的细节一步步还原。

  案发当天上午8点多,熊某出门发现,有一名小女孩独自坐在瞿溪街道华阳小学对面,旁边也没有大人,他便上前询问“你怎么一个人坐这儿”。交谈中,他得知小女孩姓陈,10岁。因为上学迟到,怕被责备,不敢去学校叫门。

  熊某做了个荒唐的举动——他没有送小女孩进校,也没有帮忙联系家长,而是先带着陈某去吃早饭,后直接就把她带回了自己的出租房。

  在之后的10来个小时内,陈某在出租房内吃饭、看电视,还被熊某带进自己务工的厂里。其间,熊某一直对别人声称,“这是我亲戚的孩子”。而回到出租房内,他又让陈某叫他“爸爸”,还给孩子买了新衣服换上。

  好在孩子机警,晚上6点吃过晚饭后,陈某趁熊某洗衣服的功夫,跑去附近同学家求助,让同学帮忙联系老师、家人,最终平安到家。

  在法庭上,熊某表示,自己一直没结婚,很想要个孩子。公诉人提供的熊某本人的笔录表明,他曾想过如果陈某愿意,他想将她带回老家。但对于这一点,熊某当庭翻供,坚持自己是“出于好心才带孩子回去,根本不知道这是违法”。

  法官说法

   “孩子的安全,需要各方负责”

  经办法官表示,从这起案件经过可以看出,被告熊某在这么长时间内,没有及时与学校、孩子家人取得联系,构成以收养为目的利诱拐骗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应判处其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鉴于被告能够善待孩子,且脱离监护人时间较短,未造成伤害后果,遂予以从轻处罚。

  孩子的安全,需要各方负责。这起案件,暴露出校方的管理弊端,学校一到时间就关闭大门,让孩子被关门外,且班主任发现孩子未到校上课,失踪一天也没有及时通知家长。设想一下,万一本案中女孩遇到的不是熊某,而是更别有用心的坏人,很可能就错过了最佳营救时间。

  从家长角度来说,必须时刻提醒孩子,上下学路上必须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陌生人、到陌生的地方,遇到危险立即向路人、警察求救。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金叶通讯员瓯文

  本文转自:温州网66wz.com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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