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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探索开展涉罪未成年人人格甄别工作

2017年09月25日 16:21:36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温州9月25日电(记者范跃红通讯员董佩佩)9月22日,收到不起诉决定后重新回到课堂,小郑、小刘等4人开心地露出了笑容,并向检察官承诺,接下来一定会好好学习。这是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探索开展涉罪未成年人人格甄别工作的一个最新案例。

  小郑与被害人北北曾因琐事发生过纠纷。2016年12月,小郑纠集了小刘、小林等人到龙湾区某中学与北北进行谈判,后与北北发生争执,小郑、小刘等人对北北进行拳打脚踢,致其头部受伤。经鉴定,北北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事发后2个月,小郑、小刘等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承办检察官受理该案后,发现小郑、小刘等人均为未成年在校生,立即启动了“涉罪未成年人人格甄别工作”,在对案件进行审查的同时,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品行调查、心理评估、帮教情况三个阶段的人格甄别。最终,承办检察官在查明案件犯罪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参考小郑、小刘等人的“人格甄别报告”,对小郑等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据了解,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自2016年8月被浙江省检察院确定为“涉罪未成年人人格甄别”工作试点单位以来,积极探索人格甄别机制,今年5月制定出台了《涉罪未成年人人格甄别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黄颖颖介绍,该院通过构建以承办检察官为主,让司法局、公益组织、街道社区等多方参与的“1+N”多元品行调查格局,以谈话、走访、实地调查等方式,了解未成年人个人情况、家庭情况、社会交往等,再由温州医科大学应用心理学系专业心理医生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专业”心理评估。同时,采取家庭、学校帮教为主,经办检察官实时督促帮教为辅的帮教模式,将辩护人意见、被害人意见及帮教效果予以记录,制作综合报告,即人格甄别报告,后实行“专人专档”分类管理,记载于审查报告中,作为承办检察官处理案件的参考,从而切实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悉,从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已对2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适用人格甄别工作,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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